刘艳晴同志,女,该同志于2018年7月第一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。2018年11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经支部研究决定同意刘艳晴同志确定发展对象。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