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表演系技巧小课授课规程
日期:2015-03-07 00:00:00  发布人:音乐学院   浏览量:360

 为组织好技能技巧小课教学,提高技巧课教学质量,规范技巧课授课行为,特制定本规程:

    一、严格执行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、教学目的、教学要求、教学进度及教材选编原则。

    二、教师课前应根据教学进度和计划进行充分备课。

    三、为确保上课纪律,要求教师提前十分钟签到并到达上课地点,做好课前准备工作。

    四、学期初,制定好学生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内容。曲目选择根据学生水平,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执行。

    五、课堂教学过程中,教师不得接打手机,不得随意离开上课地点,不讲与上课无关的内容,不得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。

    六、教师上课可适当选用与课堂内容相符合的音响资料供学生参考学习。

    七、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授课,语言简洁,比喻恰当,注重启发和引导。授课过程中必须有良好、熟练、适量的范唱或范奏。

八、教师应认真提前写好教案,上课时随身携带,以备检查,期末以教研室为单位收交教案。

九、本节课结束后,要及时填写上课记录,小课上课记录一周一汇总,上报教研室主任,学期末由教研室主任汇总上报教学秘书处存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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