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表演系教师、学生外出考察和观看演出的有关规定
日期:2015-03-06 08:38:24  发布人:音乐学院   浏览量:381

一、音乐表演系教师、学生根据工作学习需要外出考察和观看演出,需提前向所在教研室和班主任写出申请。

二、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考察和观看演出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写出审查意见后报系领导批准。

三、教师外出前需提前到办公室办理调停课手续,并报教务处批准;学生外出需提前向班主任及学工办主任办理请假手续。

四、教师外出考察和观看演出使用个人科研经费,学生自费。

五、教师或学生外出考察、观看演出返回后,及时办理报到手续,写出考察报告及观看演出报道报送所在教研室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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