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黄淮学院音乐表演系录取原则
日期:2014-06-09 18 发布人:音乐学院 浏览量:1149
文化分达到各省份(直辖市、自治区)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,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成绩通知单的考生,高考后根据文化分和专业分参照以下录取原则报考: (1)音乐表演本科: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 (2)音乐学本科: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 (3)音乐表演专科: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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